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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起死伤事故消息姗姗来迟 官方通报成“全民报纸




中国湖北省十堰市的重庆路小学附近,在10月22日放学时段发生汽车冲撞小学生事件。当地警方在事发三日后的深夜,才首次对外通报事故。(互联网)expend icon
中国湖北省十堰市的重庆路小学附近,在10月22日放学时段发生汽车冲撞小学生事件。当地警方在事发三日后的深夜,才首次对外通报事故。(互联网)
“一场死四⼈的事故,官⽅为何能拖⼋天才公布?”“十堰车撞人事件已逾48小时,我在等一份官方通报”……

中国江苏省启东市和湖北省十堰市,10月下旬先后发生景区观光车坠海和小学外撞人事件,分别造成四人遇难和一死四重伤。两地官方分别在事发八天和三天后的深夜,才首次对外通报事故,一时舆论哗然。

今年4月以来,中国引起全国关注的公共安全死伤事件中,至少10起的首次通报时间是在事发两天后。一些事故更是在事发超过10天后,在外省媒体引述知情人士和网民爆料报道后,当局才发布通报。

南京大学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燕志华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说,官方通报在中国已成为“超级媒体”,“所有人都看,同时在通报前,好多突发事件百姓都不知道,通报后大家反倒都知道这个事了”,因此要不要通报、何时通报,成了地方涉事部门最大的困惑。

迟到的事故通报
启东官方10月26日凌晨0时51分发布情况通报称,当地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内一辆观光车,10月18日遭强风冲击侧翻落水,造成四人遇难。通报感谢网民及媒体关注监督的同时,也“敬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这起坠海事故在官方通报前便已在网络上流传多日,湖南媒体《潇湘晨报》曾向启东多个政府部门求证,得到的是“不清楚”“不知道”“等通报”等回应。

曾任职央级官媒高层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曹林,在个人微信公众号撰文称,“半夜鸡叫,必有蹊跷”,他认为启东选在夜深人静的凌晨通报,是“迟报”和“掩报”,“掩⼈⽿⽬之意昭然若揭”。

曹林此前在新闻行业工作近20年,他撰文说:“无法理解在⼀个信息如此透明、技术如此发达、通报渠道如此宽⼴的时代,这么大的事竟然八天后,才在媒体倒逼下很不情愿地发了个通报,缺乏对公众知情的尊重。”

在这个情况下,异地报道再次填补了部分信息空白。今年以来,中国已有多例被异地媒体和舆论倒逼、姗姗来迟的公共安全事故通报。

启东事故四天后,十堰一小学附近在10月22日放学时段发生汽车冲撞小学生事件,引起舆论沸腾。当地警方最终在10月25日凌晨2时许对外通报,48岁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死多伤,已被刑事拘留。

紧接着,四川省成都市一辆超载面包车,在10月28日凌晨4时许追尾重型半挂车,造成六死五伤,死者多为打零工谋生的六旬女性长者。有湖北和重庆媒体10月30日披露这起事故后,成都警方才发布警情通报。

一些地方的事故通报迟到更久。9月导致三名保洁员死亡的浙江绍兴地铁撞人事故,和广东东莞5月下旬致五人死亡的汽车坠桥事故,分别在河南和上海媒体事隔10日后的报道“倒逼”后,当地官方才进行首次通报。

更早之前,山东滕州一辆汽车在5月初撞向巴士站等车民众,有六人罹难。事故监控视频很快在网络疯传,但当局却迟迟未通报。此事引起官媒《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疾呼,希望各地不要轻易开遇事不向社会通报的先例,“那样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和社会治理规则将产生不好影响”。


山东滕州5月初发生汽车撞向巴士站等车民众的事故,有六人罹难。当局事后迟迟未通报,引起官媒《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公开呼吁,希望各地不要轻易开遇事不向社会通报的先例。(互联网)
分析:中国法规对通报时限存模糊地带
中国实际上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公布突发事件信息的时限。

延伸阅读
中国“五一”事故不断:贵州翻船致10死 山东汽车撞人伤亡不明
中国贵州省乌江百里画廊景区星期天(5月4日)发生四艘游船倾覆事故,84名落水者中有10人遇难。图为其中两艘倾覆船只。(新华社)
【视频】珠海越野车撞人35死43伤 学者:官方如何化解社会戾气至关重要
这张取自社交媒体的视频截图显示,珠海体育中心星期一(11月11日)发生野越车冲撞事件后,数名伤者躺在地上等待救治。(路透社)play icon
这些法规文件要求,政府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信息,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应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五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回应。

一名长期关注中国社会事件、要求匿名的律师指出,根据规定,官方通报的时限“基本是在24小时”,正常情况下超过时限意味着违反中央规定,但其中又存在模糊地带,“什么是舆情,什么东西需要通报,这就是有空间的,不是很具体”。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今年的一篇论文发现,2020年以来42起引起中国公众广泛讨论的突发公共事件中,45%的官方通报是在事发逾24小时后发出。

上述律师直言,通报迟到的底层逻辑还是“瞒报”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发就没人知道没人管,把声音压下去,上面就不知道了。(他们)害怕影响一系列的东西,比如升迁、评文明奖等。”

他补充道:“实际上我们看到一次的时候,很可能有更多的是被完美隐藏下去的。”

从事舆情研究多年的燕志华说,中国目前没有明确的通报时间要求。“以前(规定)说的是新闻发布会,但通报这种东西好像都比较柔性,完全取决地方舆情应对的意识。”

他认为,中国公共部门的舆情应对已形成比较完整和及时的机制,但一些地方领导可能缺乏足够舆情素养,“觉得不报或者报慢一点,有时反倒在这个环节卡壳了”。

燕志华说:“有时这个地方不愿报,高层领导直接打电话给当地一把手,要求尽快通报。为什么呢?因为事情不报就像用纸捂着火似的,最后一举燃爆,后果不言而喻,那不如早点通报。”

除了自上而下的领导问责,认为通报已是中国“全民报纸”的燕志华也提到,中国网民往往希望能尽快看到通报,成为自下而上推动中国透明进步的力量。“网络舆情正在倒逼中国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社会。”

观察人士:中国应让调查记者更活跃
旅居日本的原中国刑辩律师伍雷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中国有工业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甚至有党和政府不喜欢的那种事件”,事件性质的划分非常复杂,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内通报,考虑标准要参考社会维稳需要;但又有规定称应“及时”回应关切,“似乎又承认实际上政府是有这个义务的”。

伍雷认为,中国的通报不是为了回应外界关切,而是“引导舆论”。

他观察到,官方通报经常使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传谣”等措辞,透露出明显的维稳用意。他认为中国“社会矛盾已非常尖锐”,而当局近年对社会事件已形成熟练维稳措施,这包括对媒体、当事人的管控等。

他以广东珠海去年致35死43伤的越野车蓄意撞人案为例说,凶手被迅速逮捕和执行死刑,但“这个人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他对社会为什么不满?原因是什么?我们如何改进?我们连改进的机会都没有”。

伍雷提醒,高压维稳可能带来的是惨痛的转型代价。“如果有什么建议的话,我希望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调查记者、媒体能更活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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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11-24 16:53 樓主 引用 | 發表評論
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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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还有消息,不给消息又能怎样
TOP Posted: 11-24 16:55 #1樓 引用 | 點評
lyy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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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也不能把它们怎么样
TOP Posted: 11-24 16:58 #2樓 引用 |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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