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巡署金马澎分署前勤指中心主任庄宗辉涉长期向中国大陆泄露情资,被金门地检署起诉,求刑九年六个月、科罚金600万元(新台币,下同,25万2600新元)。
综合台媒《联合报》和中时新闻网报道,庄宗辉2003年起担任海巡署舰队分署第九海巡队队员,一路升官到科员、分队长、金马澎分署巡防科专员、勤务指挥中心主任。他今年5月被法院裁定羁押,并于当天被金马澎分署调离现职、解除主管职务。
起诉书指出,他从2017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五度向两岸非法业者收受贿赂,金额高达百万元;同时至少五次将海巡勤务表、船舶部署、安检资讯、查缉走私案件资料等涉公务秘密交付大陆官方机构或相关人士,并三度非法泄漏个人资料,严重影响边境管制。
检方也说,庄宗辉曾于2018年间收受30万元贿款,包庇违法业者于赤礁周边放养花蛤;2023年至2025年间,连续收受台币约73万款项,协助业者越界养殖或鱼货走私;另于2023至2024年间,泄漏多起查缉案件及涉案人个资给大陆人士。
金门地检署称,此案是调查局福建调查处提供情资展开侦办,并在海巡政风单位配合下,扣得贿款现金、手机、随身碟及勤务文件等证物,证据完整。检方要求判庄宗辉九年六个月处刑、科罚金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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